企业文化
水总动态
水总简报
水总风采
工程报道
党群工作
滚动新闻
企业荣誉

 
关于征集纪念’98抗洪胜利十周年摄影书法美术作品的通知

   根据水利厅鄂水利宣函[2007]792号文件精神,明年是’98抗洪胜利十周年。为进一步弘扬“万众一心、众志成城、不怕困难、顽强拼搏、坚忍不拔、敢于胜利”的抗洪精神,体现防汛是“湖北天大的事”的地域特色,再现1998年湖北人民战胜长江特大洪水的英雄史诗场景,展示党中央投巨资治理长江堤防的历史伟绩,激励全省水利人乃至全社会警钟长鸣、治水兴利,实现人水和谐的时代理念,省水利厅拟于2008年5月举办包括纪念’98抗洪胜利十周年大型摄影、书法、美术展览在内的系列庆祝活动。

   经公司研究,公司参与此次的大型摄影、书法、美术的庆祝活动。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
   1、各工程处(厂)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,各工程处(厂)长要亲自抓好这项活动。通过这项活动,为公司选拔各类人才和优秀作品,以提升公司整体形象。

   2、98年以后的各工程处(厂)参加治理长江堤防建设和其他水利工程建设的工程照片或场景照片;要求是催人奋进,又具艺术魅力,黑白、彩色不限,新旧照片不限,作品为7----10寸(其中边长不超过10寸),须附简短文字说明。

   3、书法、美术作品仅限毛笔书法和国画。作品大小四尺宣纸以内,要求以竖式(条幅或中堂)为宜。

   4、请于2008年3月1日前将作品交党群工作部。




湖北水总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@页面版权版权所有2007
地址:武汉市硚口区建一路51号 电话:027-83882959 传真:027-83889407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编号:鄂ICP备05013380号
网监